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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返回新闻发布会首页            时间:2018年07月12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

 

  7月1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包振玉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推进情况。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冯任飞,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呼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韩建刚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词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  包振玉

(2018年7月12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自治区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党中央始终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考察内蒙古和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一再叮嘱我们,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都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按照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今年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下面,我从七个方面对今年以来的民生工作给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第一,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的指标是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经过持续努力,我区贫困人口减少到现在的37.8万人。今年自治区计划减贫20万人、9个国贫旗县和13个区贫旗县摘帽。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41.87亿元,较上年增长48.1%,各盟市旗县财政也都加大了投入,新增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在产业扶贫方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引导各地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区有24.4万贫困人口进入产业化链条。在易地搬迁方面,年内计划投资30亿元,完成4.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在生态扶贫方面,将林业重点工程的70%安排到贫困地区,为8000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在教育扶贫方面,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大学新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资助,在31个国贫旗县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健康扶贫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社保兜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16.35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为4.65万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京蒙扶贫协作方面,与北京市签署了《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和2018年扶贫协作协议,北京市通过人才支援、产业扶贫、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一系列举措给了我们有力支持。

  第二,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上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9%,211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调整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亿元,通过创业带动1.2万人实现稳定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培训品牌110个。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发放稳岗补贴资金3592万元,惠及职工1.9万人。

  第三,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02.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2150万人、失业保险249.7万人、工伤保险311万人、生育保险306.4万人。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目前全区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超过100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也取得新的进展,在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结算流程,扩展结算渠道,从6月1日起,可以通过网络、12333手机客户端进行异地就医申报备案,努力方便群众异地就医。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到647元和462元(分别提高了56元和58元),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5804元和10290元(分别提高了876元和1038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2900元和8446元(分别提高了1380元和1646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了30元和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了38元),为全区29.2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35万套(基本建成5.62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已经开工3万多户。

  第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教育领域补短板工作,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12%。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今年上半年竣工学校9所、新开工学校13所。加快改善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就餐、洗浴、取暖等办学条件,目前消除明火取暖和厨房土灶台项目已全部竣工。同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新增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3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五,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建设好百姓家门口的医疗卫生机构,投入7.8亿元,支持18个县级医院、3个妇幼保健院、9个疾控机构、2个盟市血站、1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建成177个医联体,覆盖全区所有盟市,全区三级医院全部参加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也覆盖了自治区所有盟市,签约率为41%,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区远程医疗信息系统覆盖131所医疗机构。实施蒙医药振兴行动计划,支持1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蒙医馆中医馆。持续开展“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为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1813例。

  第六,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队员的回信,为新时代乌兰牧骑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繁荣我区文化注入了强大动力。自治区制定了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支持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全区广大文艺团体弘扬乌兰牧骑精神,紧扣群众需求和时代发展,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积极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累计演出4000多场次。不断提高公益文体设施服务水平,一批公益文体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呼和浩特市正在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期国家将组织进行验收。

  第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全的环境。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四个最严”标准,严肃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今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7.4%和21.1%,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犯罪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打掉涉恶团伙416个,抓获团伙成员2444人,破获团伙案件1012起。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和枪爆违法犯罪等专项斗争。四是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入春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持续干旱,东部局部地区因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国家和自治区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受灾地区抗灾救灾,并下拨救灾资金1.79亿元和急需的救灾物资,尽最大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我们的许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真诚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还需要了解哪些情况,会后可以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或自治区有关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

 

 

  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按提问顺序排序)

  

  人民网记者:当前内蒙古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采取的举措有哪些?

  韩建刚: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把脱贫攻坚放在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统揽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主要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新调整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设由各领域政府分管主席负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推进组。统一向57个贫困旗县分别派驻了1位厅级干部带队的脱贫攻坚工作总队。自治区35位省级领导同志每人包联一个贫困旗县,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八项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近期自治区还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对2018-2020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行业部门相继推出了20项推进精准扶贫的专项政策。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三是始终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全覆盖大排查,集中解决漏评、错评、错退问题,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在此基础上,针对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因户因人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兜底等措施,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四是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成效挂钩。加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中央和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一律公告公示。推进了旗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加强了扶贫项目储备和可行性论证,努力提高扶贫成效。

  五是深入推进京蒙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北京市对口支援的国贫旗县从16个扩大到31个,实现了国贫旗县全覆盖。26个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我区31个国贫旗县。自治区169个直属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乌兰察布市169个贫困嘎查村。21个自治区机关单位重点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及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继续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529家企业与1022个嘎查村结对。

  六是从严从实督查考核。修订《盟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退出、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资金管理、作风建设。改进考核督查方式,自治区层面原则上每年督查考核不超过2次,盟市以下未经允许不得开展评估工作。凡行业部门组织的扶贫工作检查考核一律整合,做到一次检查、结果共用。凡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无关的,不许搭车考评。自治区主要通过督查和暗访形式对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督导。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表示,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能否通报一下内蒙古在这方面的进展情况? 

   那炜清: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家部署,今年将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目前调整方案上报人社部、财政部,待批准后,将尽快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今年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元,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按照国家部署,今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的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同时,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5%和75%左右。在失业保险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10%,平均月增加166元,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在工伤保险方面,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今年还将调整全区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目前已经拟定了调整方案,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组织实施。

  

    凤凰网记者:请问2018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是多少?今年的保障标准有哪些特点?

  冯呼和:2018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2018年全区各地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比例,继续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月人均647元,比上年提高56元,增幅为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5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5547元,比上年提高696元,增幅为1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0元。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位居全国第8位,增幅均高于全区GDP增幅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幅。

  2018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低保标准城乡统筹趋势明显。包头市东河区等31个旗县(市、区)城乡执行相同的低保标准。二是低保标准区域统筹稳步推进。呼和浩特市等5个盟市所辖旗县(市、区)执行相同的城市低保标准。呼和浩特市等3个盟市所辖旗县(市、区)执行相同的农村牧区低保标准。

  

    内蒙古日报记者:今年我区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冯任飞:谢谢您的提问,您的提问很好,这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很愿意回答。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了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聚焦精准脱贫,重点解决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完成国家核定的6.02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之前完成全区动态调整新产生的危房改造任务。此外,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任务安排,在已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又对57个贫困旗县的农村牧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分类处理。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区按照国务院“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的总体要求,及时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棚户区改造方面,2018年中央下达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是14.1万套,我区通过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各地落实银行贷款、试点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等多个渠道,破解制约棚改的资金瓶颈。我们召开了棚改工作对接会,开展了实地督查调研,切实加强调度、通报和督查。在公租房保障方面,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截至6月底,我区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分配率已达到90.4%,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放松、目标不动摇,对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住房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加强市场监管,并通过加大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平抑房价。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全区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在2015年底前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延期交房、烂尾、未批先建的近1.6亿平方米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近几年,我区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蒙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在基层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患者的信赖和欢迎。特别是在医改中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可以放大医改的惠民效果。请问,从自治区政府层面,是如何推动蒙医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价廉的服务的?

  乌兰:蒙医药是我区医药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在我区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广泛使用蒙医药,不仅能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扼制滥用抗生素、激素和高值耗材,还能节约医保资金,减少政府卫生支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蒙医药发展,提出了保护和促进蒙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鼓励使用蒙医蒙药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蒙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大力推进自治区蒙医药发展。“十三五”以来,自治区政府印发《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2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了《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加快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是做好区域卫生规划蒙医药资源配置,扩大蒙医药服务覆盖面。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中明确蒙医中医医院设置标准。适度增加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床位按每千人口1张配置。现有的公立蒙医医院原则上不撤销、不合并、不转型、不削弱。

  三是同步推进公立蒙医医院综合改革,促进蒙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在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同步推进公立蒙医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保留了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饮片的加成,调整了387项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开展完成了130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58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的制定工作。还研发了蒙医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全区大多数蒙医医院、蒙医中医医院实现了蒙医药、中医药、西医药同步信息化管理。

  四是加强健康管理,推进蒙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提质扩面。在《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又组织专家制定了《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同时,从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推进蒙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群众的健康素质。

  五是加快推进蒙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整体提高蒙医药服务水平。自治区以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中医医院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牵头,组建了各级各类蒙医中医医疗联合体,推进联合体上下帮扶、协同发展。全区开展蒙医药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试点,推进机构、管理、服务、人才、药械“五统一”,促进上下联动。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求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一名蒙医或中医医师。

  六是落实对蒙医医院的倾斜政策,保证群众更好地享受到蒙医药服务。在全民医保制度建设中,明确蒙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将蒙医针刺、久疗、放血、整骨、点穴、锤正等非药物疗法和蒙药(包括成药、制剂、饮片)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目录,蒙药按照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和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倾斜。

  七是鼓励使用蒙药,满足群众对蒙医药的需求。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中,将蒙药成药、饮片、院内制剂按照基本药物使用,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饮片不取消加成。允许蒙药院内制剂在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调剂使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剂使用蒙药院内制剂。在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计算药占比时,将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饮片除外等,进一步调动医疗机构运用蒙药的积极性。

  八是提升基层蒙医药服务能力,提高蒙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实施了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蒙医科室和蒙药房,设立蒙医馆或中医馆,同时加强了乡村医生和全科医师的蒙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保证基层群众使用蒙医药。

  九是拓宽蒙医医院服务领域,发展蒙医药健康服务业。制定了关于促进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和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推进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旅游服务可持续发展。同时,大力发展蒙医药医养结合,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与民政合作建设蒙医老年护理中心,并探索采取PPP模式建设蒙医养老康复治未病旅游中心,探索蒙医医疗养老、医疗康复、医疗旅游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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